商务部日前发布消息,为稳妥推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模式过渡,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进一步延长至2017年年底。 经国务院批准,2016年5月11日起,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关监管要求给予一年的过渡期,即继续按照试点模式进行监管,对天津、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福州、平潭等10个试点城市经营的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暂不核验通关单,暂不执行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对所有地区的直购模式也暂不执行上述商品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新政调整恰好在“黑五”来临之前,对于跨境进口电商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双11”刚过,在亚马逊、洋码头、小红书等跨境电商的强力助推下,“黑色星期五”这场诞生于美国的购物狂欢也蔓延至中国。 今年4月8日,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实行了新税制,该类商品将不再按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被业内称为“四八新政”。虽然随后新政延期一年执行,但其影响远没有消除,保税仓库的优势正在消失。 “此次延长新政过渡期,对跨境电商行业是一大利好,尤其是保税进口模式跨境电商,而对直邮(含拼邮)类海淘平台则影响不大,有利于刺激跨境商品进口消费,促进新消费。”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说。“延长新政过渡期是为了让中小进口跨境电商有更充足的调整时间,让企业潜心打造企业品牌及增加商品的品类,避免受到较大冲击。”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络零售部主任、高级分析师莫岱青分析。 过渡期实施以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平稳发展,相关行业企业已强化自律,切实加强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加快适应规范的监管要求。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5.4万亿元,同比增长28.6%。其中跨境出口交易规模达4.49万亿元,跨境进口交易规模达9072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