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推动保险业科技创新 发布时间:[2010-07-19] 阅读人数:453 (注:第三届保险信息化高峰论坛近日在北京召开,本届论坛以“电子商务助推保险业科技创新”为主题,交流分享我国保险电子商务10余年来的经验,从多个角度深入探讨保险电子商务的各个层面,对推动全行业电子商务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本文为保监会统计信息部副主任于玫在论坛上作的主题发言。)
电子商务普及为保险业创造新的增长点
保险电子商务是借助于计算机及网络等高科技手段开展保险业务的一个新领域,本身就有很强的科技成分,电子商务利用网络和信息系统将保险业务直接推入千家万户,使人们足不出户就能了解并购买保险产品并得到相应的服务,不仅拉近了保险与社会公众的距离,方便了公众的需要,而且也完善了公司的销售和服务结构。不断扩大并提高电子商务的应用范围和层次,不断应用新技术为社会提供更加完善和全面的服务,保险业务必将出现新的增长点。
党的十七大做出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部署。近年来,国务院先后颁布了《2006-2020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电子签名法》、《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等重要法律或文件,中国保监会也将发展保险电子商务列为保险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有关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这一切都为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创造了较好的外部环境。
众所周知,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结构是近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政方针之一。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今年初的保险业情况通报会上明确指出,要立足行业科学发展,进一步明确保险业转变发展方式的总体要求,要优化渠道结构,探索和规范网络销售。保险电子商务是客户通过网络主动识别保险产品并购买的过程,相对于传统渠道,减少了销售误导,降低了退保风险,拓宽了业务渠道,且对于降低公司和投保客户的成本具有无可替代的优势。因此,发展电子商务是保险业“防风险、调结构、稳增长”的有效途径。
保险电子商务发展的四大特点
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至今,伴随着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获得了强大的技术支撑,特别是自本世纪初以来,在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保险电子商务从无到有,获得了长足的发展。总的来看,当前保险电子商务发展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保险电子商务发展总体进入到实质阶段。
上世纪90年代末,自本世纪初始,一些保险公司陆续推出自己的门户网站,如平安集团的PA18、泰康人寿的泰康在线等。当时网站的主要功能是以宣传为主,销售很少,赔付等业务基本没有,更没有开展其他服务。
2005年以来,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意识到电子商务的重要性,纷纷加大投入构建自己的电子商务网站,并应用IT技术将前后台的生产系统有效对接,与商业银行联网,开始进行在线销售及理赔的尝试。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保险业电子商务已经能够完成网上销售、在线支付、网上理赔,并能根据客户需要提供后续服务等其他网上服务项目。
其次,保险电子商务业务规模增速明显,销售险种不断扩大。
截至2009年末,全行业共有32家保险公司开展了网上保险电子商务。相比2008年的17家,增加了15家,增幅88.2%。2009年网上保险实现保费收入77.7亿元,占总保费收入的0.7%。此外,共有36家保险公司开展了电话销售。2009年合计保费收入72.9亿元。
从覆盖面上看,保险电子商务主要涉及车险、意外险、货运险、信用险等条款、费率标准化程度较高的险种,部分寿险公司还推出了投连、万能、重疾、养老等一些较复杂的人身险种。尤其是随着旅游业的发展,社会公众对短期人身意外伤害险的需求增加,保险公司网站销售为人们提供了便捷的购买手段,节省了消费者的体力和时间,对进一步发展保险市场、满足社会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三,保险电子商务管理架构逐步确立,服务功能正在扩充。
保险业电子商务的早期发展一般都是以信息技术部为起点,随着网上业务的发展,公司逐步意识到电子商务远非一般意义上的网络销售,而是在信息技术支撑基础上新的销售、服务体系。目前,不少公司已经形成“二元式”的管理架构,即信息技术部负责系统环境建设和技术支持,电子商务部门负责战略规划、业务拓展、品牌建设。这种结构对于发展电子商务十分有利,各司其职又相互合作。
现阶段公司网上保险服务功能大致集中于在线咨询、自助服务、在线销售、在线支付、在线接报案等,然而平安集团的“一账通”、泰康人寿的“泰康在线”、出口信用险的“信保通”等电子商务系统已经具备了部分理赔功能;在服务功能方面,平安“一账通”在客户一次登录之后既能管理个人不同的保险、银行、基金、股票等多个账户,在综合金融服务方面作了有益尝试。
第四,保险电子商务系统组成较为完善、安全措施较为有力。
网上保险电子商务系统由门户网站和电子商务系统组成。公司的电子商务系统基本实现了内部与核心业务系统对接,外部与相关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保险代理交易平台等系统对接。
从安全措施看,公司基本上通过采用双重防火墙等技术有效隔离电子商务系统及核心业务系统,保障二者在协同工作的基础上独立安全运行;采用第三方独立支付网关、第三方CA认证机制、数字签名等技术保障网上支付安全及电子保单内容真实可靠、不可篡改;采用HTTPS、SSL等加密技术,保障合法用户以比较安全的方式访问电子商务系统。这些安全技术手段为公司与客户提供了一个较为可靠的电子交易环境,较好地保障了双方交易行为安全及交易数据的机密、完整、可用。
保险电子商务发展面临三大问题
尽管保险电子商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当前制约保险电子商务发展的问题还很多、困难还很艰巨。努力解决这些问题,夯实行业发展基础,进一步为行业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内外部环境是我们今后一段时期工作的主要任务。
当前影响保险电子商务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因素除社会公众对保险了解及认知程度、人民生活水平、社会保障体制等大环境外,公司自身原因、政策障碍和安全技术风险是三个主要方面。
从公司层面看:一是建设保险电子商务系统先期投入大、见效慢,目前尚无盈利,公司发展电子商务的内在动力不足。二是保险电子商务是总部业务,而保单后续服务在当地,公司内部核算时对保费收入归属的认定同传统渠道客观上存在冲突,制约着保险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三是网上销售产品统一化的内在要求与各地区市场差异化的客观需求矛盾突出,鲜有针对网上销售设计出的专有产品。四是寿险产品的复杂性导致相关保险电子商务业务发展滞后。
从政策层面看:一是目前各保险公司与各类第三方网站合作开展电子商务模式种类众多,对这些第三方网站如何进行资质认证、如何依法有效管理亟待统一规范。二是网上保险产品费率政策未放开,与传统渠道相比,成本优势、价格优势远未体现,对客户吸引力不强。三是电子保单有效性、法律地位比较模糊,相关法律、法规缺乏。
从信息安全角度看:保险电子商务系统与公司内部、外部诸多系统存在在线链接或嵌套式链接,彼此之间因销售、支付、入账等业务交易环节触发着数据交换。尽管采取了种种安全措施,但信息交换或多或少、直接或间接地是通过互联网这个大的开放环境下完成的,不可避免地存在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安全风险,继而带来支付、客户数据、第三方CA认证管理等技术上的风险点。
保险电子商务未来的发展方向
2009年,我国保险电子商务市场规模仅占当年全部保费收入的1.5%,明显低于全球5%的平均水平,更远落后于美国20%的电子商务市场份额。全行业要正视电子商务发展水平低、差距大的客观现实,积极发展电子商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要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研究探索建立网上保险“一站式”服务。将网上保险从仅仅完成销售延伸完成至核保核赔、后期服务的全过程,并覆盖公司经营的全险种、全流程,让客户真正享受一站式服务对保险电子商务发展来说路途遥远。目前,移动互联网、3G、WEB2.0等新技术层出不穷,在实现保险电子商务“一站式服务”目标的进程中,信息技术大有可为,一项新技术的应用有可能引发一个新的业务增长点,并缩短发展进程。全行业要保持对新技术的关注并进行跟踪研究,适时进行生产力转化,以科技创新带动保险电子商务业务创新和发展。
2。加强对网上客户群体研究,将潜在客户转化为网上优势客户资源。我国互联网经过十余年的高速发展,截至2009年底,网民规模已达到3.84亿,居世界第一,海量网民是保险电子商务发展的潜在市场基础。要重点研究网上潜在客户群体,尤其要关注青年群体和知识群体,借助先进的技术手段认真分析研究他们的消费习惯、风险偏好、保障水平、上网习惯、职业分布、收入水平等影响保险需求的因素,有针对性地设计保险产品,优化投保程序,增强客户体验,增加产品供给,扩大保险覆盖面,实现网上保险供给与需求的有效对接,将网上潜在客户群体有效转化为现实的网上客户。
3。着力改善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环境。一是保监会将适时出台《保险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基本规范》,旨在对保险电子商务平台基本功能、电子渠道服务范围和服务流程、交易活动的安全性和认证机制等方面提出要求,促进保险电子商务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二是各公司要根据电子商务的特点制定客观合理的分配机制,理顺公司内电子商务与传统销售的关系,使之形成互补,促进公司全面发展。
作者:保监会统计信息部副主任 于玫 来源:《中国保险报》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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